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常见问题—02预算决算方面

常见问题

  1. 预算编报问题。预算编报不完整, 未按照综合预算原则, 将各项收入、支出完整列入部门 (单位) 预算; 超范围、超标准编报预算, 多报、虚报在编人员 “吃空饷”; 项目预算编报未按规定履行审核和决策程序, 重复申报或虚报> 项目及内容, 未按要求细化或未按规定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 应由本级承担的支出列入下级单位预算, 应由行政单位承担的支出列入事业单位预算; 通过项目委托形式转移财政资金, 或委托事项以虚高价格变相补助下属单位; 违> 规代编预算等。

  2. 预算执行问题。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标准; 自行调剂公用支出与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不同项目间支出预算; 项目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 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年底突击花钱。

  3. 部门 (单位) 决算问题。决算编报不完整, 预算和决算差额较大且不能合理解释; 决算报表与财务账簿数额不一致等。

  4. 其他预算问题。未按规定批复预算和决算, 未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和决算; 未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自行变更项目; 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绩效目标未能实现等。

案例11 部分项目预算缺乏约束性

案情简介

2017年,(财政部门)批复(单位)本级“ 科技成果推广与支撑能力发展”等11个项目专项经费2816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委托业务费、会议费等。上述项目在实际执行中与编报的项目支出计划存在较大差异,项目预算的约束性差,涉及金额643万元。其中:6个项目支出计划中的印刷费、会议费等均未发生支出,涉及金额277万元;7个项目支出的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超出项目计划,涉及金额269万元;4个项目支出计划中未安排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支出而实际上有发生,涉及金额97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一条”……强化预算约束”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案例12 应纳入不纳入,预算存在漏编漏报

案情简介

2017年审计发现,xxxxx局未将所属事业单位xxxxx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xxxxx技术咨询中心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编报2016年部门预算。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将上述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延伸阅读

审计发现,xxxxx局2020年本级及所属xx分局利息收入3372.48万元,以及局本级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结转资金74.4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案例13 项目预算重复申报、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

案情简介

(1)2014年9月,xxxxx(中央部门)批复所属xxxxx局业务保障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285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2016年2月,该部门又向财政部申报了上述项目预算7350万元并获批,超出的4500万元为自筹资金。2016年12月,上述项目完成投资2850万元,自筹资金预算4500万元实际未执行。

(2)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发现,xx部本级6个项目设置绩效指标时,每个项目均存在重复设置预算执行有关指标的情况;7个项目在规模、内容、实施阶段等各不相同的情况下,设置了同一绩效目标,无法准确评价项目进展情况。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第一条”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下良好基础”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中央部门)今后应加强预算编报管理,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如实申报预算,不得重复编报。

延伸阅读

审计发现,局2020年个别项目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表中,部分产出指标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 不符合产出指标定义, 导致预算执行率在单位自评时重复计分。近年来, 审计对项目的绩效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实际上财政部门在审核批准项目的立项入库阶段, 已经开始加强绩效评价工作, 通过第三方评审, 提高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

案例14 项目未经立项即申报预算井获批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中央单位)在尚未批复建设项目、 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下,向财政部门申请并分别获得专项资金350万元和3000万元。其中:信息系统项目在获得立项批复前,已于2016年10月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上线试运行。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文件发布)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中央单位)今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案例15 超预算、超标准列支费用

案情简介

xxxxx(行政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列支317万元,超预算列支39万元;工会经费列支58万元,超可计提标准列支21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09〕38号文件发布)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行政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开支,对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依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案例16 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案情简介

xxxxx局本级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列支673万元(包括办公用品购置等24万元、印刷费13万元、办公大楼水费4万元、办公用房物管费等296万元、差旅费33万元、电脑维修费等55万元、交流干部租房费103万元、公车运行费145万元),未对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进行合理划分。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应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的规定执行。

案例17 无预算安排维修项目

案情简介

xxxxx局2016年在预算之外新增7大维修项目375.21万元,其中:机关大院防空洞内管道维护,维修费39.32万元;机关大院内防空洞塌陷整修,维修费5.82万元;机关大院办公区及宿舍区楼顶维修,总面积2763平方米,维修费44.21万元;10号楼散水、停车场硬化及局信息化调度指挥大厅更换大门等维修项目,维修费共18.22万元;机关干部交流用房维修改造,维修费85.87万元;2016年维修改造新增项目及增补计划项目支出79.45万元;2016年应急抢修项目支出102.32万元(主要是机关办公楼二层会议室维修14.6万元、机关北楼门厅更换大门23.43万元、机关北楼花岗岩地面墙面台阶11.82万元、假山维修7.84万元、局办公楼两侧拆除花池12.87万元、局办公楼两侧种树7.16万元、局办公楼二层三层卫生间改造13.6万元、机关大院喷泉水池1.29万元、车队及锅炉房外墙涂料8.6万元、物业楼拆除卫生间及改造1.11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应当加强预算管理,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应当对支出进行充分的评估测算,加强项目的预见性,对于零星的维修支出应当安排在日常公用支出中列支,对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增加预算的,应当依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案例18 预算编制不真实、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案情简介

xxxxx(事业单位)2015年正式登记成立,编制30人,2016年预算按30人申报预算1399.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78万元。截至2016年底,该单位实有人数3人,预算支出办公用品6万元,无人员经费等其他支出,造成预算结余。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中”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据实编制和报送预算,增加预算工作的严肃性,不得再发生类似情况。

延伸阅读

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发现,2018年至2020年,xxxxx部所属xxxxx院、xxxxx院、xxxxx所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与供应商或服务商等签订合同,涉及金额4795.82万元。

案例19 挤占维修费支出

案情简介

审计发现:(1)AA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在”事业支出——维修费”中列支应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开支的职工宿舍电梯维修保养费8.4万元和屋顶维修费13.57万元,合计21.97万元。(2)MN机关服务中心2016年违规支付局机关家属楼改造工程款57.12万元。其中xx家属院场地平整费6万元,xx热交换站土建工程费用11.32万元,xx热交换站改造工程费用16.17万元,xx上下水改造费用21.83万元,xx工程审计费0.6万元,xx交换站改造监理费0.8万元,以上工程预算编制费用0.4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加强维修费用的管理,合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避免挤占正常的维修费支出。

案例20 结余资金较多、连年结转,提前支付、年底突击花钱

案情简介

(1)xxxxx局2016年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年初余额2482万元,2016年12月期末余额2587万元。主要为2009年以来因长期挂账调账、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后勤中心上缴的历年房屋款项及物业费等。

(2)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发现,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有禁不止,一些部门抢在年底虚列预算支出,有9个部门和24家所属单位通过提前支付合同款等方式列支2.49亿元;xxxxx部门所属xxxxx研究中心违规支付项目工程款和质保金283.01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0〕7号文件发布)第十四条”中央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本部门相关支出”以及《财政部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6〕126号)中”切实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快消化存量资金,将结余资金交回财政统筹使用,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要加快执行进度,抓好跟踪分析,防止形成新的沉淀”的规定。

处理意见

在年度预算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将以前年度

结余统筹编入年度预算进行使用。

争议与探讨

预算执行不好有很多原因,一些单位年底突击花钱,有些被迫和不得已而为之的因素,有基层预算单位的问题,也有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预算编制前期工作不扎实,倒编预算等,给预算执行带来隐患、带来执行难问题。另外,预算管理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改进,为预算编制和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延伸阅读

审计署对中央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发现,部2016年至2020年底,部本级1个中央基建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无法按期开工,专项资金1090.3万元连年结转。

案例21 预算执行中应调整未调整

案情简介

xxxxx局在执行预算过程中未能及时调整预算,导致本级决算报表反映部分支出超预算,如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度全局预算16万元,其中本级8万元,下属单位8万元,全局2016年度实际支出16万元,未超预算,但本级实际支出10.8万元,超预算2.8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发布)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和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相关费用支出的管理,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导致原定预算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及时调整预算。

案例22 预算编制不完整,会计核算不正确

案情简介

2016年局支撑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在建工程发生额1339万元,因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未预计业务保障用房基建项目,故未将业务保障用房项目纳入2016年预算,2016年按照无预算不列支的要求将业务保障用房”在建工程”科目发生额冲回,挂账”其他应收款”科目。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文件发布)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局应当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合理编制和安排预算支出,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无预算不得列支相关费用。对于确实已经发生的支出,应当据实进行会计核算。

案例23 多报人数套取财政预算资金

案情简介

xxxxx局2015年、2016年通过所属AP中心将xxxx疗养院人员编入预算,分别获取财政预算资金71万元、100万元。根据xxxxx局2014年7月党组会议决定,将疗养院人员编入AP中心2015年预算申报。AP中心2015—2017年预算申报人数分别为93人、92人、87人,而实际人数分别为67人、67人、63人,将疗养院26人、25人、24人编入其预算。经查,疗养院是1986年经xxxxx省编办批复成立的自收自支科级事业单位,2002年上划xxxxx局管理。2009年,中编办批复的 xxxxx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中,未包含疗养院。2013年,因疗养院无法办理事业单位认证,xxxxx局将其年度会计报表纳入企业报表编报。自2002年停业开始,疗养院两处资产已整体出租,仅有5人留守且部分还在外兼职,其他人员均未上班。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中”真实性原则……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要按实际情况填报”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编报的审核,据实编制预算,严禁虚报冒领财政预算资金。

案例24 会议费预算执行不严格

案情简介

xxxxx局2017年预算安排会议23个,实际召开会议19个,费用19万元。其中:计划内会议6个,费用为10万元;无计划的会议13个,费用为9万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文件发布)第五条”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及第七条”三类会议。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后执行。四类会议。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列入单位年度会议计划。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等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会议管理,增强会议的计划性,对于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应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案例25 部分项目支出内容调整未履行报备

案情简介

2017年(中央部门)有关业务司局在3个项目库内调整预算支出内容,金额共305万元:(1)在1号项目内,压减差旅费等部分内容支出,用于新增支出内容5项,预算调整金额13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金额的65%;(2)在2号项目内,取消支出内容3项,新增支出内容1项,预算调整金额6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金额的75%;(3)在3号项目内,取消支出内容4项,新增支出内容3项,预算调整金额11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金额的79%。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文件发布)第二十八条”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中央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中央部门)应当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对执行中确需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进行调剂的,应报财政部批准;对确需对”款”级科目进行调剂的,应当向财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