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常见问题—11其他方面

常见问题

乱收费、乱摊派,私设小金库,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案例193 培训中心未经批准违规收费

案情简介

xxxxx培训中心在未取得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收费评审的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职称评审费。且该培训中心实行的正高900元/人、副高800元/人、初级300元/人的收费标准高于《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 ([2013]号)规定的高级700元/人、中级500元/人、初级200元/人的标准。2016年该单位共收取职工职称评审费176900元,计入单位事业收入。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文件发布)第九条”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系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中”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考务费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收费期限、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的规定。

处理意见

责成上述xxxxx培训中心将违规收取的评审费上缴财政部门,今后不得发生类似乱收费问题,否则对有关责任人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案例194 协会存在乱收费问题

案情简介

在对xxxxx局原局长xxxxx同志离任审计时,延伸审计了该同志负责联系的xxxxx技术协会。经查,发现该协会存在向会员单位乱收费问题,包括收取的xx费、xx费、xx费等。2010—2015年,违规收取费用129.18万元。截至审计日,已退还相关企业124.18万元,剩余5万元因企业已停业尚未联系上,暂由xxxxx局代为保管。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行业协会商会打着政府旗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要求。

处理意见

上述xxxxx局在与xxxxx技术协会完成脱钩改革前,仍需要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应督促xxxxx技术协会依规开展活动,杜绝乱收费行为。

案例195 虚列会议费等方式套取资金存放单位账外

案情简介

xxxxx局和xxxxx局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财务账套分设。2015—2018年,上述两单位以列支会议费、住宿费等方式,分别向 xxxxx饭店付款127294元、142254.50元,合计269548.50元,由 xxxxx饭店合并作为同一单位预存款项管理,形成账外资金。截至2018年4月1日,上述账外资金累计支出139323元,余额130225.50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文件发布)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规定,所提供的报销凭证也不符合会议费、住宿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单位应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建议对有关人员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案例196 通过下属单位收取的技术服务收入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公务接待

案情简介

2016年局调整财务处处长,原财务处长向新任财务处长交接工作,一并将该局通过将下属中心收取的部分技术服务费存放在财务处长的保险柜,用于单位公务接待,将该项结余资金进行了交接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了具体情况。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属于2010年1月5日发布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的违规设立”小金库”情形。

处理意见

上述局应当将结余的资金退回所属中心,将问题移交有关纪检、人事部门,对相关人员依规进行问责。

案例197 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

案情简介

(1)××市××区××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等。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该校在违规设立的”小金库”中支出879万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部分领导送礼。

(2)××省××市××××局××中心原主任王某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王某将违规收取的××管理费21万元私设为”小金库”,并先后5次用于发放节日慰问金5万元,3次用于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支出3万元,4次违规为单位职工缴纳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工会费、职工医疗互助金2070元,报销中心工作人员车辆交通违章罚款2400元。

(3)2016年,××部所属××促进中心违规向企业收取××会费、赞助费等费用87.22万元,资金汇入企业,未纳入单位财务账册,形成”小金库”。

(4)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审计发现,×××部所属单位将70.18万元资金账外存放,用于发放个人津贴等。

(5)××单位内部审计发现,单位食堂存有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以及红酒等一批,价值数万元。系中央八项规定前单位购入或其他渠道存入,长期存放无人过问,实属以实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库”。

问题认定

设立”小金库”是有关部门早就明令禁止的,对使用”小金库”款项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政纪处分,有关部门也有明确规定。

处理意见

对上述违规违纪款应当予以收缴,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应当进行追责问责。

案例198 事企管理交叉,费用划分不清

案情简介

2017年审计发现:(1)xxx研究院投资设立五家企业,由于管理体制上未理顺,在人员、房产以及费用承担等方面都存在问题:一是事业人员在企业兼职,五个所属企业的高管均为事业身份;二是所属两家公司无偿占用研究院房产开展经营活动;三是所属一家公司水电暖和物业等费用由研究院承担。(2)xxx中心投资设立两家公司,中心部分业务处主要从事公司业务,但这些业务处在编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奖励在中心发放,服务于中心的事业在编人员部分费用在公司列支,应归属于中心的收入在公司核算,造成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不独立,无法真实反映各单位经营情况。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处理意见

上述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事企分开的政策要求,合理界定各项收入支出归属,对于共同费用进行合理分摊,正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真实反映各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营成果。

案例199 收受本单位工作人员、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

案情简介

(1)xxx自治区A市文化馆副馆长刘某,2016年10月16日任A市文化馆办公室主任时举办婚宴,违规收受16名文化馆干部职工礼金5900元。

(2)xx省B市xxxxx局副局长冯某,2017年9月在其子婚礼前,以委托单位办公室和自行通知的方式,组织本单位同事及下属单位甲分局、乙分局、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参加婚宴,共收受74人礼金,合计3.07万元。

(3)xx省C市xx局xx分局副局长李某,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收受6名管理服务对象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所送钱财共计8500元。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处理意见

建议收缴违纪款项,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刘某、冯某、李某党纪处分;上述刘某、冯某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建议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检查。

案例200 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案情简介

(1)自治区A市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陈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2015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陈某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拉关系所组织的宴请活动,并收受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2万元。

(2)省B市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某等人违规接受宴请。2017年12月15日,B市某企业为感谢张某和该局科科长梁某、 科科长黄某等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争取、拨付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在企业内部食堂宴请张某、梁某、黄某等人,餐费共计1921元。

(3)省C市区委主任李某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2014年至2017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李某收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赠送的某名牌香烟共计22条。此外,2014年至2015年元宵节、中秋节期间,C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向该委赠送元宵、月饼以及1300元购物卡,李某将上述物品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发放。2017年9月4日晚,李某参加服务对象曾某组织的宴请活动。

(4)自治区D市某局综合科科长王某违规接受吃请。2017年9月12日,王某到某公司核对土地出让金返还情况时,接受公司负责人苏某个人安排的吃请,并有饮酒行为。

问题认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规定。

处理意见

建议相关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上述有关人员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