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大数据助推打通“放管服”改革“中梗阻”
近年来,中央持续推出“放管服”改革举措,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
另一方面,审计署近年来的政策跟踪审计公告显示,“放管服”改革在具体贯彻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有些还具有一定的共性和反复性,如有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行政审批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政府采购中设置限制条件以及违规涉企收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生效。
审计查处阻碍“放管服”改革有关问题的主要类型行政审批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如水利主管部门违规保留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二是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要求整合,如城建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等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合。
三是无依据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或未按规定取消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如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安全预评价等法律法规未明确须在核准前完成的事项,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
四是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违规由申请单位承担,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办理肥料登记 ...
深化“放管服”改革审计探析“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简称“放管服”改革审计)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和热点。为更好地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从理论层面对“放管服”改革审计进行深入思考,以助力审计实践。
“放管服”改革审计的基本特点“放管服”改革审计,是依据一定的审计程序和标准,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反馈的审计监督,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内向性“放管服”改革是刀刃向内的革命。因此,“放管服”改革审计直接指向制定、落实政策的行政权力本身,关注行政权力的取消、下放的及时性,行政职权流程再造的简洁性,非行政许可职权清理的彻底性,行政机关与企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职权与事权的清晰性等。通过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行政职权清单化、执行便捷化,促进改善以审批发证为主的行政职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民生“痛点”,助力“第一公里”启动和“最后一公里”通畅。
(二)审计方法的创新性从审计模式上看,“放管服”改革审计是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的有机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 ...
本篇导读:高校老师、科研院校、科研单位等,对于课题方面肯定是很熟悉了。课题的形成是一个由感觉到、意识到的问题经过概括、提炼、转化到确定问题的过程,确定问题意味着该问题已经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思考的对象,对问题的探究已经成为研究者的行为和工作。现在对于课题的理解,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经常混淆的是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两个概念。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有着怎样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横向课题——横向科技项目的简称,属科技项目的一种,是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及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项目。
横向课题多是由地方政府委托一些机构,企业委托专门机构或研发单位
进行科技难题攻关或者针对某一方面工作作为项目委托实施。
另外,申请文件的承担单位中没有本单位署名的纵向项目,由承担单位转拨本单位的子课题或者外协经费,一般也按横向项目对待。
纵向课题——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市厅级。
由于纵向课题是由政府部门(或者受政府部门委托)下达的,带有一定的指导性,且很难获得,是衡量一个单位(例如高等院 ...
警示函
01 收入测试底稿记录存在错漏1、中审众环所通过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层情况、分析公司公告内容,发现中昌数据在压力、动机和机会等方面存在舞弊风险迹象。
包括孙公司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失去控制,公司未能有效执行投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未按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与之相关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等情况。
但中审众环所在风险评估阶段没有获取相关证据以消除对这些舞弊风险因素的疑虑,仍保持对中昌数据在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不存在舞弊风险的判断,未恰当识别和评估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资金占用重大错报风险。
2、中审众环所未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点评:
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与制定审计计划,这三个程序在实务中很容易被忽视,也容易最终流于形式。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处罚的重灾区。
02 对货币资金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1、中审众环所未对2019年销户的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仅获取了银行销户证明。
2、审计底稿《货币资金-喀什云逸》《货币资金明细表》和《银行开户信息查询 ...
01 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核查不到位1、立信所就嘉元科技提供的募集资金支出台账进行流水核查及相关合同检查,未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作进一步核查。
如对于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立信所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底稿记录铜材、大型设备等均符合研发用途,但实际上公司仓库管理并未将生产与研发所使用铜材进行区分,所购废水处理设备生产、研发混用。
2、根据立信所有关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函证回函记录表,立信所发函至深圳春阳旭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春阳),回函地址为深圳汉京金融中心第32层3201室-3206室。
此地址为嘉元科技可转债募投项目深圳科创中心的地址,与深圳春阳登记的工商地址不一致,未见立信所底稿记载回函地址异常的审计说明,立信所未根据此异常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进一步核查。
点评:
函证程序是证监会重点关注的项目之一,在众多处罚案例中均能看到其身影。其中,工商登记地址与企业实际经营地址或发函/回函地址不一致更是普遍现象。
所以在编制函证控制相关底稿的时候,可以先通过工商信息网站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地址。
同时,部分企 ...
在企业IPO上市审核过程中,会面临业务、财务、法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税务事项亦是IPO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以及投资者和监管方关心和关注的重要方面。在前期发布的相关文章中,我们对IPO问询函中涉税问题的总体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也针对问询频率和关注度较高的十大税务问题进行了专题分析。
为了帮助拟IPO企业和相关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识别涉税问题的主要风险点,天职国际税务团队继续组织对IPO实务案例进行深入研究。接下来我们将不定期发布我们的研究成果——“IPO案例之税务洞察”专题文章,通过分析IPO市场的典型案例,对案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分析,归纳重点风险,供读者参考,敬请关注。
※特别提示※
在对IPO企业历史沿革中股东及高管的资金流水进行核查时,经常出现自然人股东借款问题,IPO企业及相关专业机构需要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做出合理解释。从税务角度来看,自然人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还存在不可小觑的税务风险,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股东借款相关的税务处理不当可能造成企业和个人补缴税费及滞纳金甚至罚款,从而构成对IPO的实质性障碍。
我们建议IPO企 ...
某企业是一个综合性跨国性的集团化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起步早,各系统各业务线智能化程度较高,在互联网+的大形势之下,对系统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因此,需要对集团整个系统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对整个系统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是内审人员的难点与重点,案例详细介绍审计实施过程、操作方法、思考策略等,对外行审计内行,有较好的学习与参考作用。
案例背景某企业是集军工、消费电子、核心器件等研发与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跨国企业集团,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自建的财务信息系统为基础,逐步实现了生产、研发和营销等各个经营管理领域的信息化。在互联网+的新社会形态下,公司实施了集“智能研发”“智能制造”“智能营销”三大平台为一体的智能化战略,产品数据和用户数据已从传统生产、销售领域拓展到了智慧小区、智慧医疗等领域,从而成为企业战略核心。
经过20多年信息化发展,公司积累了海量的业务和财务数据与经验,为保证有效规划、监控和执行数据资产,公司进行了专门的数据治理,发现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历年审计也发现数据存在维护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清洁度低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智能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因此,数据治理审计是在数据管理 ...
导读:存货属于流动资产的范畴,在企业活动资金中占有很大比重,流动性弱,种类杂、数量多、收发频繁,在企业中滞留时间长,变现能力慢,在管理和核算上存在一定难度,容易产生薄弱环节,所以,不法分子常把存货作为偷窃变卖的对象,企业也往往把存货作为调节成本和利润的蓄水池。
在存货管理和核算中常见的虚假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违规分摊,成本不实一些企业在核算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时,将能够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直接计入,或将应按一定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按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摊,如在“材料采购”帐户中,只核算购入材料的买价,将应计入购入材料的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等采购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帐户;购入材料发生的运杂费,不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而全部计入某主要材料的采购成本,以加大主要材料的采购成本,减少其他材料的采购成本。
某企业从木材厂拉入圆木50吨,其他木料50吨,运杂费共计30000元,全部由圆木负担,这样购入圆木的采购成本多计15000元,其他材料的采购成本则少计15000元,从而造成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核算不实。
二、随 ...
公务接待费泛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费用。因其在“三公经费”中占比较大,是“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后,各种违规问题仍然存在且越来越隐蔽,因此要做好公务接待费审计,笔者认为以下12个是必审项。
必审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审查接待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建立的制度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接待单位是否按政策法规精神和审批制度执行。
必审公务接待预决算审查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编制是否合理,是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原则。年终决算是否超过预算数额,如超过还要查明原因。此外,还需关注分析其变动性和差异性,是否同比有所增长,增长的原因是否合理、合规。八项规定政策出台以后,是否有明显下降。
必审公务接待的对象和事由审查有无接待来访单位发出的公函或公务通知,关注来访单位是否与本单位有相关业务往来、来访人员的职务是否与业务往来相关、同一来访单位同一 ...
202X年X月25日至202X年X月30日,XX审计X派出审计调查组,对XX企业2018年至2020年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含重点子企业),202X年9月出具了《XX专项审计调查报告》(X审调报〔202X〕X号),我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完善方面发现问题:
(一)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二)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部合并,部门负责人身兼多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部分内部审计机构仅配备一名专职审计人员。
整改情况:
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所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均已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并在其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所有企业调整了机构设置,分别独立设立了审计部或审计室,更换审计负责人,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是所有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2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二、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方面发现问题:
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中也未对审计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