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未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国有企业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
国有企业未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
国有企业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交易行为虚假或违规开展“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
国有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国有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
国有企业违规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
国有企业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或风险分析。
国有企业违规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招标。
国有企业违规转包、分包。
国有企业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
国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或资产。
国有企业在转让 ...
导读:
截至2023年4月30日,除ST摩登等6家公司外,A股市场共有5,1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255家、科创板517家、北交所191家,实现盈利的4,111家、发生亏损的1,047家。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235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7家、保留意见94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4家。
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梳理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二是就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三是继续以案例解析等形式加强实践指导,提升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一致性和有效性。四是 ...
开展建设项目审计既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又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确保资金有效使用的客观需要。目前,施工单位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普遍会在工程结算时想方设法多计工程款。建设项目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审计的结果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参入主体各方的经济利益,搞好建设项目审计能使工程建设的资金能做到合理投入、合理使用,从而充分发挥建设投资效益。建设项目审计采用科学的方法与技巧不仅能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而且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实际投资。通过多年的实践,笔者总结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审计对策,供同仁参考。常见问题
审计情况表明,建设项目在六个大的环节,存在常见问题24个。
一、项目前期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如某护坡工程于9月30日竣工验收,此工程经审计后认定的造价为95.36万元,但由于其他工程需要占用,第2年该护坡已被全部铲除。
(二)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导致工程造价无法控制。如某绿化工程因没有立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等,导致工程结算造价比原合同价高出一倍多。
二、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漏项和变更是比较普 ...
导读:100条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
编写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江西省审计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9号),制定《100条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以下简称《整改指南100条》)。
《整改指南100条》是在《江西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赣审综发〔2021〕4号)第四章“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整改工作实际,对常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整改指南100条》按照常见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基本建设、内控管理、企业管理、自然资源、社保资金及安居工程、金融管理、国外贷援款共10类审计内容进行问题分类,列举了100个常见问题并给出相对应的整改标准说明,重点突出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等方面的内容,审计机关和整改责任单位可以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参照落实。
《整改指南1 ...
一、报销审批签字问题
问:报销时是否一定要项目负责人本人审批?
答:是,报销时预约报销单一定需经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方可确认支出,不可由其他人代为审批。
问:特殊情况下,经项目负责人口头授权,是否可以代签?
答:不可以。项目负责人签字是经费支出的唯一审批方式,为保证各项经费 支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建议项目负责人 提供纸质版“负责人变更情况说明”至财务处审批,情况说明需加盖部门公章。
问:由于学校领导干部换届或其他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卡审批人/财务一支 笔变更的情况,如何更换审批人?
答:因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审批人/财务一支笔更换的情况,需提供纸质版 “经费审批人/财务一支笔变更申请”至财务处备案,备案后方可变更。
二、发票审批签字问题
问:报销时所有发票是否一定要盖章签字?
答:除市内外差旅费报销所附票据,其他所有报销发票每张发票上均需加盖 实体部门院系或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章、经办人签字/章,三者缺一不可。
问:若项目负责人本人为经办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签字?
答:不可以,若项目 ...
财政部门违规编制政府支出预算
财政部门本级支出功能预算未细化到“款”
财政部门违规变更、调整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中,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未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
财政部门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细化,分配方向不透明
财政等有关部门超越权限擅自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不按预算拨款,年末再利用“科目调整”进行平衡
尚有大量结余资金的延续项目,财政部门未适当减少预算金额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安排预备费
财政部门少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
财政预算安排或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筹措的就业再就业资金未转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财政部门未对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予以鼓励或支持
财政部门未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环保资金
财政部门未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地方财政应补助的社会保险基金未落实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安排再就业资金
财政部门未将社会保险基金纳人专户管理
财政部门违规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不到位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保障性 ...
一、预决算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
审计方法和步骤:应审查上年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账户账面余额和年终预算收支调入往来账户金额,采用比较法对比账面金额与预算收入编制、批复表中的上年结余金额的一致性,确定判断上年结余纳入年初预算的完整性。
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383 号)“三、对部门结余资金,要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
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
预算编制不完整
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部门收费许可文件、许可证及经营业务,掌握部门的收费项目及经营项目,并查阅上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报表;将上述资料反映的部门收入项目、金额与编制的收入预算对比,查找是否少报、瞒报和漏报收入。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
预算编制不细化
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部门项目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表、项目设立依据、立项审批和财政预算批复文件等资料,对比部门预算编制与财政批复资料,查找出预算不细化的 ...
行政事业单位常见财务管理问题清单
决策不规范
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部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或查找不到相关决策记录;决策前调查研究不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科学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不良后果;对相关违规事项以集体研究规避责任。
合同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未经集体研究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合同条款不符合集体研究初衷,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政府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极易造成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流失;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推进项目。
预算管理不到位
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现象,预算执行不严肃。
追加预算指标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将财政拨付的追加经费用于指标指定以外的支出,或是从追加预算资金中列支部分其他支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存量资金盘活不彻底
结转结余资金数额较大,未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收入不及时上缴财政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少计少缴税费
少数单位的会计事项存在应税行为,但没有及 ...
一、违反销售与收款循环法规行为
超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范围经营,并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实收资本变动未办理相关财务事项或工商变更登记。
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或者转让业务。
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私自买卖、变相买卖、倒买倒卖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
违规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
违规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
违规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
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
国有企业违规炒股。
国有企业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炒股。
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用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少计企业经营收入。
企业收入确认不及时。
未达账项未进行会计核算。
未正确核算企业收入与成本、费用。
企业经营收支在往来账中核算。
企业以物易物、以物抵债,未确认收入。
企业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基建项目的自用商 ...
对医院院长任期责任的审计,是为了保证院长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法律许可的条件下,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提高科学管理方法和现代医院管理创新能力。然而在实际审计活动中,对千头万绪的院长工作,其审计不知从哪些方面下手,不清楚审计那些项目和内容,这种无计划、无目标的审计,往往会影响审计质量,甚至流于形式。追溯其根源是当前卫生行政部门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准确的评价体系。根据现行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各地审计经验,笔者设计了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内容。
1 审计内容的选择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贯穿于医院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是对医院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它不仅包括院长用来指挥与授权,开展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经销活动的各种方式和方法,也包括为医院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包括重大经济事项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审计的全局性要求必须建立一个能涵盖其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整体框架,但对院长来说,工作的效率性决定了院长应当也只能将注意力集中于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对保证整个业务活动的工作目标至关重要的关键性工作。根据这一客观规律,审计工作要抓住关键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