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过程中使用的财政经费。
三公经费是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即办理委托代理事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三公经费是财政预算支出的核心部分,若管理不善容易引发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所以一直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三公经费作为公职人员履职的必要手段,其使用应该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一、三公经费审计风险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公务用车改革,实行社会化实物供给或政府集中派车方式,取消一般公用用车,公开拍卖,适度补贴交通费用,车辆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推广公务消费卡,公务接待采取定点饭店,控制用餐和住宿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超标准购车和公款旅游、向企业摊派等违规行为得到遏制,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但同城吃请、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
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原《预算法》相比,删除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的内容,明确指出“政府的全部收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细化了预算支出内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政府统一会计制度为不同部门、单位进行比较提供了 ...
一、审计对象的选择1、选择标准:上次审计结果、金额、潜在损失或风险、管理层需求、经营方案、制度或控制的重大变化、获利机会、审计师的能力。
2、识别被审计对象的策略:地理位置、金额、业务或活动繁杂度、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层的关注度、职能部门、业务循环、决策中心。
3、审计师在安排审计项目时所要考虑的20种风险因素:内控系统质量、管理者能力、管理者职业道德修养、经营规模、近期重大变动、业务复杂度、关键人员离职、资产流动性、快速增长、业绩恶化、获利机会、竞争环境、信息化程度、上次审计的时间间隔、管理者绩效目标压力、政府政策法规、员工士气、外部监管、业务透明度和离总部的距离。
4、审计可以按部门、职能或一个业务流程进行安排,审计师必须明了各职能部门之间权责的划分。当审计一个部门时,审计师必须对可能在各职能部门之间出现的职能重叠或不足保持足够的警惕。对那些有影响力的部门或那些具有自主权的经营部门进行特定职能的审计[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可在公众号内审网查阅获取,内审网注]是有价值的,它可以判定某种控制模式对总系统的运行是否经济而有效。
二、前期准备1、向有关管理层征求意见:董事局主席、直接分管领 ...
(一)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或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或决策部署,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国有企业未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法、国有资产法等经济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研究制定的政策措施,不符合上级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有企业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财税、金融、土地管理、食品安全、市场供应与物价、支农惠农等宏观调控政策
国有企业片面强调企业或局部利益,拖延、推诿、变通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国有企业未严格贯彻执行转变发展方式、产业发展、调整振兴、兼并重组、“走出去”战略等政策
国有企业配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配套制度措施或项目安排,不符合调整经济结构或转变发展方式的政策要求
国有企业执行结构调整或产业布局政策未兼顾长短期发展的需要与可能及自身经济效益与经济社会整体效益
国有企业未做到统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国有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有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盲目扩张新产能以及重复建设问题
国有企业国家重点产业振兴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违规
国有企业节能环保工作未开展
国有企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缓慢
国有企业资源、能源开发 ...
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以下统称公用经费)等的相关规定,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高,近年来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亦是国家及地方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关注内容之一。
实务中单独委托对公用经费进行审计的项目较少,一般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针对此类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普遍存在对政策把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等问题,导致项目组无法识别和判断公用经费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加大了执行单位的合规性风险,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本文仅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提示中所涉及审计程序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等,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一、基本概念“三公经费”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由于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的性质与“三公经费”性质相似且互有交叉,审计方法和程序基本相同,因而在本提示中一并统称为公用经费进行阐述。
二、相关法规、适用范围和涉及经费管理的 ...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只有一字之差,而两者的区别却是很大的,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那么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是一个意思吗?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两者也存在本质差异,如法律依据、程序、参与主体、效率等各方面均有本质区别。重整与重组的相同之处
1、前提条件相似公司企业面临重大财务危机,陷入生存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况,是二者的共同前提。
2、目的相同通过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引入战略第三方,公司企业整体转让,易主经营等措施,挽救困境中的企业,以使企业获得新生,避免公司破产带来的消极后果。重整与重组的区别
1、定义不同(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等
(2)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 ...
股权激励税收优惠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规定,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此项的具体操作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第一条规定,科技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5〕35号,是关于股票期权的文件。
国税函〔2006〕902号,也是关于股票期权的,是对财税〔2005〕35号的补充。
财税〔2009〕5号,是关于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规定。
财税〔2009〕167号 ,是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征税规定。
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了关于股权激励所得项目和计税方法的确定,关于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关于限制性股 ...
董秘在上市公司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简称“三会”)的筹划工作。本文汇总了三会运作的九个要点和一些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帮助董秘规范三会运作,实现公司有效治理,规避流程性错误。
一、会议召集要求1、定期会议
会议类别
要求
规则参考
董事会
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董事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监事会
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监事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东大会
每年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1、《公司法》第一百条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条
2、临时会议
会议类别
要求
规则参考
董事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监事会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东大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 ...
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努力推动形成各区域各领域欣欣向荣、全面发展的景象。为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均衡一体发展,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一、支持区域协同发展税费优惠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国家在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边境地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区域方面出台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一)民族区域税费优惠1.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
2.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 ...
一、工会经费使用方面(一)用于为会员及职工开展活动方面。1.严禁职工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励。2.严禁违反规定乱设奖项。3.严禁以现金奖励代替实物奖励。4.严禁利用组织职工活动之机给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人员发放加班费等任何形式的现金补贴(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严禁以工作需要为名给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发放通讯费、加班费、交通费、年终奖等任何形式的现金补贴或奖励。6.严禁以购买或发放各类活动卡(健身卡、游泳卡、瑜伽卡等)的形式代替组织职工活动。7.严禁擅自提高标准、超范围发放讲课费、裁判费、评审费、教练费、训练补助、演出补助、误餐补助等。8.严禁违反《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要求,擅自提高工会经费弥补会费资金不足的标准。
(二)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方面。1.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慰问职工、困难补助、帮扶救助等制度,但必须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禁止按职务、级别定标准。对于制定的制度要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程序决策,并向同级党组织报备后执行。2.使用中央和市级专项帮扶资金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的资金,严格按照《关于专项帮扶资金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准确确定救助范围和帮扶对 ...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以及相关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的竣工财务决算。现实中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竣工财务决算出现了各种的问题,因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逐渐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本文从实际情况入手,根据虎虎经历的相关竣工财务决算进行问题分析并阐述个人观点。
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相关资料审计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围绕资料产生——资料不全,文件条款不明,完善资料管理制度,对于资料的归档整理明确认知,是建设单位需要重点注意的。
(一)从审计角度来看,工程竣工决算资料类型1.业务类需根据流程准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计划及三者的批复,还需要相关分包合同与项目施工建设的记账凭证、项目付款审核单等;这部分资料的总结文件一般是审价报告,根据审价报告的内容,审计可以迅速了解工程项目的资金运作,并根据审定表与记账凭证核对进行实质性审计流程,检查项目实际施工与先前合同书的预计计划差别。
2.综合类是指审计参与项目竣工决算中产生的资料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