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指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指出: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常见的不相容岗位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请购与审批;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三、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存货的 ...
企业关键领域风险清单(65个)
一、违反销售与收款循环法规行为
序号
事项
1
超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范围经营,并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2
实收资本变动未办理相关财务事项或工商变更登记。
3
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或者转让业务。
4
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
5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6
私自买卖、变相买卖、倒买倒卖或非法介绍买卖外汇。
7
违规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
8
违规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
9
违规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
10
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
11
国有企业违规炒股。
12
国有企业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炒股。
13
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用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14
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15
少计企业经营收入。
16
企业收入确认不及时。
17
未达账项未进行会计核算。
18
未正确 ...
一、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1.1 违反政府投资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1.1.1 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不协同
1.1.2 贯彻落实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不到位
1.1.3 没有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不明确
1.1.4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等方面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1.2 违反政府投资计划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1.2.1 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与中期财政规划不衔接
1.2.2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未细化,或未与本级预算衔接
1.2.3 投资计划未按项目明确资金安排方式
1.3 违反政府投资资金安排相关政策规定
1.3.1 政府投资资金投向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或大量支持经营性项目
1.3.2 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发挥不充分
1.3.3 政府投资资金安排不及时
1.3.4 对未入库项目安排政府投资
1.4 违反立项审批相关政策规定
1.4.1 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设置前置条件
1.4.2 对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设置规定之外的前置条件
1.4.3 对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未实现并联核准
1.4.4 未按要求压缩工程建设项 ...
近日,审计署印发《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企业审计(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向导》),经厅领导同意,现予转发。新修订《向导》由审计署企业审计司、法规司组织编写修订,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和评审,历时一年多时间完成,具有全、新、管用的特点。一是内容“全”。新修订《向导》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财务真实合法效益、履行重大经济决策、履行内部管控职责、境外投资及境外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7个方面、53项内容,基本涵盖了企业审计常见问题。二是依据“新”。新修订《向导》删除已失效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最新调整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常用常新。三是实用管用。新修订《向导》是对近年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总结、提炼和固化,既介绍了问题类型和表现形式,又梳理了定性依据和处理处罚依据,便于企业审计人员查询和引用。望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结合企业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准确理解,举一反三、熟练运用,推动企业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企业审计(2021年修订)
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企 ...
一、违反审计法规行为
各级党委或政府未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干涉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各级党委或政府未及时解决审计机关的实际困难或问题
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审计
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或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拒绝、阻挠审计人员检查有关资料或资产
拒绝、阻挠审计人员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未给予协助
威胁恐吓、打击报复、陷害审计人员
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
各级党委或政府未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
被审计单位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未负责领导或组织审计整改工作
离任被审计领导干部未积极配合原任职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
有关部门或单位未认真核实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审计机关依法移送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的查处结果
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或单位未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或规则,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定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 ...
一 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1 通过政府信息平台违规向企业收费2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测算分配3 事业单位违规开展中介服务4 相关企业违规开展中介服务5 利用部门权力影响有关单位开展中介服务6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由企业负担费用7 部门规章与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要求不符8 已脱钩协会违规占用行政办公用房9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10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
二 预算决算方面11 部分项目预算缺乏约束性12 应纳入不纳入预算存在漏编漏报13 项目预算重复申报14 项目未经立项即申报预算并获批15 超预算、超标准列支费用16 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7 无预算安排维修项目18 预算编制不真实19 挤占维修费支出20 结余资金较大21 部分支出在执行过程中未及时调整预算22 预算编制不完整会计核算不正确23 多报人数套取财政预算资金24 会议费预算执行不严格25 部分项目支出内容调整未履行报备
三 资金管理方面26 专项资金分配不科学27 专项资金未经审批用于竞赛表彰活动28 未经批准改变项目资金用途29 违规坐收坐支现金30 违规使用现金发 ...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审计方法和步骤:应审查上年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账户账面余额和年终预算收支调入往来账户金额,采用比较法对比账面金额与预算收入编制、批复表中的上年结余金额的一致性,确定判断上年结余纳入年初预算的完整性。
定性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383 号)“三、对部门结余资金,要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
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
2.预算编制不完整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部门收费许可文件、许可证及经营业务,掌握部门的收费项目及经营项目,并查阅上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报表;将上述资料反映的部门收入项目、金额与编制的收入预算对比,查找是否少报、瞒报和漏报收入。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处理意见:依据上述规定,……。
3.预算编制不细化审计方法和步骤:查阅部门项目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表、项目设立依据、立项审批和财政预算批复文件等资料,对比部门预算编制与财政批复资料,查找出预算不细化的项 ...
一、相关政策及规划执行(一)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措施不到位1.未按要求及时归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账款;2.未及时处置已列入“僵尸企业”名单的企业;3.未完成下达的扶贫结对和消除薄弱村任务;4.未按时完成上市的“凤凰行动”计划(浙江金融强省的计划);5.未按时完成企业层级压缩;6.未按照省市领导要求完成其他任务。(二)集团五年规划指标和目标未完成1.集团“十三五”规划重要指标未完成;2.集团“十三五”产业政策未执行到位;3.集团信息化规划任务未完成。
二、法人治理结构(三)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1.监事会设立及履职不到位,无职工代表,或虽有职工代表未通过公司职代会选举,也未在工商登记机关备案,未召开监事会,未履行监事会职责;2.外部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未执行到位;3.董事会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4.未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投资管理(四)投资决策及转让程序不合规1.事项已经党委会审议,未经董事会决议,直接执行党委会决议出资;2.下级子公司未经集团董事会同意,擅自投资决策,在集团董事会同意后又后补资料隐瞒先行投资的问题。3.转让资产未经评估和公开挂牌;4.转让资产经过评估,但评估 ...
扶贫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
问题领域
问题性质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主要定性依据
建议措施
一、扶贫政策落实
1.救助补助资金未落实到位
救助补助资金滞留财政(镇街)未及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主动作为,将结余资金落实到扶贫项目和帮扶困难户中
2.低收入农户帮扶政策应享受未享受
应享受未享受养老保险、低保、残疾人补助、学费减免等各类到户救助补助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
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推动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
3.违规发放、截留套取到户救助补助
因审核不严导致到户救助补助多发、错发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
规范资金管理,对截留、挪用事项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4.低收入农户认定不精准
1.不符合条件对象被违规认定;2.符合条件的未被认定;3.数据信息错误;4.数据库未动态管理
《浙江省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等
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
二、产业扶贫
5.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
1.投向基础设施建设比例过高;2.非低收入人员获取产业扶贫资金
《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