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违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法规行为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
未按规定编制本部门. 本单位预算
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结余资金未上报财政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年底结余过大
非税收入预算编报不够准确
虚报项目编制年度预算骗取财政资金
未经财政备案,使用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余资金
项目结余资金挂账超过5年,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结余未计入事业结余,导致决算报表数据不实
项目结余资金长期在应付款挂账
财政补助结余与非财政补助结余未分项列示并清理
未及时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
事业单位取得的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财政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收支业务未按规定纳入统一账套核算
违规多征. 提前征收或者减征. 免征. 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违规擅自改变部门收入项目的范围. 标准. 对象或期限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或标准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未向价格. 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收费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申请
行政事业单位擅自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延长收费时限进行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采取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价格.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收费管理工作中滥用 ...
一、 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 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转股价款未支付
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未按照评估值作价
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 ...
一、费用类不规范点及规范附件明细1、办公用品费购买办公用品只有发票,没有其他单据:批量购买办公用品,没有采购入库和各部门领用单。经审批的请购单、发票、入库单、支出凭单、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
2、差旅费只有差旅费报销单没有行程单等记录
出差工作计划书(出差行程单)、发票、差旅报销单、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
3、车辆修理费、汽油费只有修理费、汽油费发票,企业没有车辆经审批的汽车修理清单、发票、支出凭单、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
4、税款缴纳只有银行回单,未有申报表或税收缴款书纳税申报表主表或网上打印、支出凭单、税收缴款书或银行代扣款回单等相关资料。
5、劳保用品批量购买劳保用品,没有采购入库和各部门领用单;各部门领用劳保用品未有部门领用单或者单据部门不全经审批的请购单、发票、入库单、支出凭单、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
6、广告费只有发票和合同,未有照片或者其他广告样本等辅助证明资料经审批的合同、发票、相关的照片、支出凭单等相关资料。
7、会务费只有会议费发票,未有会议议程、签到表、会议照片等证明资料。
经审批会议预算、合同、会议结算清单、发票、会议议程签到表、会议照片、支出凭单等相关资料。
8、运费 ...
国有企业未履行职责致使集团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国有企业对集团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
国有企业未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
国有企业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交易行为虚假或违规开展“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
国有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国有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或未执行招标结果。
国有企业违规提供赊销信用、资质、担保或预付款项,利用业务预付或物资交易等方式变相融资或投资。
国有企业违规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追索或采取有效保全措施。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或风险分析。
国有企业违规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招标。
国有企业违规转包、分包。
国有企业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
国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
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产权、上市公司股权或资产。
国有企业在转让 ...
导读:
截至2023年4月30日,除ST摩登等6家公司外,A股市场共有5,1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255家、科创板517家、北交所191家,实现盈利的4,111家、发生亏损的1,047家。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235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7家、保留意见94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4家。
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梳理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二是就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三是继续以案例解析等形式加强实践指导,提升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一致性和有效性。四是 ...
开展建设项目审计既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又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确保资金有效使用的客观需要。目前,施工单位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单位普遍会在工程结算时想方设法多计工程款。建设项目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审计的结果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参入主体各方的经济利益,搞好建设项目审计能使工程建设的资金能做到合理投入、合理使用,从而充分发挥建设投资效益。建设项目审计采用科学的方法与技巧不仅能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而且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实际投资。通过多年的实践,笔者总结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审计对策,供同仁参考。常见问题
审计情况表明,建设项目在六个大的环节,存在常见问题24个。
一、项目前期存在的问题
(一)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如某护坡工程于9月30日竣工验收,此工程经审计后认定的造价为95.36万元,但由于其他工程需要占用,第2年该护坡已被全部铲除。
(二)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导致工程造价无法控制。如某绿化工程因没有立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等,导致工程结算造价比原合同价高出一倍多。
二、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漏项和变更是比较普 ...
导读:100条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
编写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江西省审计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9号),制定《100条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以下简称《整改指南100条》)。
《整改指南100条》是在《江西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赣审综发〔2021〕4号)第四章“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整改工作实际,对常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整改指南100条》按照常见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基本建设、内控管理、企业管理、自然资源、社保资金及安居工程、金融管理、国外贷援款共10类审计内容进行问题分类,列举了100个常见问题并给出相对应的整改标准说明,重点突出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等方面的内容,审计机关和整改责任单位可以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参照落实。
《整改指南1 ...
一、报销审批签字问题
问:报销时是否一定要项目负责人本人审批?
答:是,报销时预约报销单一定需经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方可确认支出,不可由其他人代为审批。
问:特殊情况下,经项目负责人口头授权,是否可以代签?
答:不可以。项目负责人签字是经费支出的唯一审批方式,为保证各项经费 支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建议项目负责人 提供纸质版“负责人变更情况说明”至财务处审批,情况说明需加盖部门公章。
问:由于学校领导干部换届或其他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卡审批人/财务一支 笔变更的情况,如何更换审批人?
答:因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经费审批人/财务一支笔更换的情况,需提供纸质版 “经费审批人/财务一支笔变更申请”至财务处备案,备案后方可变更。
二、发票审批签字问题
问:报销时所有发票是否一定要盖章签字?
答:除市内外差旅费报销所附票据,其他所有报销发票每张发票上均需加盖 实体部门院系或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章、经办人签字/章,三者缺一不可。
问:若项目负责人本人为经办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签字?
答:不可以,若项目 ...
行政事业单位常见财务管理问题清单
决策不规范
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部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或查找不到相关决策记录;决策前调查研究不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科学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不良后果;对相关违规事项以集体研究规避责任。
合同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未经集体研究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合同条款不符合集体研究初衷,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政府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极易造成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流失;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进度推进项目。
预算管理不到位
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现象,预算执行不严肃。
追加预算指标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将财政拨付的追加经费用于指标指定以外的支出,或是从追加预算资金中列支部分其他支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存量资金盘活不彻底
结转结余资金数额较大,未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盘活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收入不及时上缴财政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少计少缴税费
少数单位的会计事项存在应税行为,但没有及 ...
财政部门违规编制政府支出预算
财政部门本级支出功能预算未细化到“款”
财政部门违规变更、调整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中,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未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
财政部门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不细化,分配方向不透明
财政等有关部门超越权限擅自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不按预算拨款,年末再利用“科目调整”进行平衡
尚有大量结余资金的延续项目,财政部门未适当减少预算金额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安排预备费
财政部门少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
财政预算安排或预算内外各种渠道筹措的就业再就业资金未转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财政部门未对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予以鼓励或支持
财政部门未按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拨付环保资金
财政部门未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地方财政应补助的社会保险基金未落实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安排再就业资金
财政部门未将社会保险基金纳人专户管理
财政部门违规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不到位
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保障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