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教育费附加风险指引
【风险点1】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企业实际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但却不按适用费率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导致已缴”二税”与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金额不匹配,存在少缴教育费附加的风险。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二、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预计风险】
教育费附加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企业若未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则存在少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及罚款的风险。
【解决方法】
应通过配比检查,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金额与教育费附加费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教育费附加相匹配,如不匹配,则存在漏缴或少缴情况的,应该补缴。
【风险点2】纳税人在补缴增值税或消费税时,未补缴教育费附加【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
第十三章 车船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1】为运输设备材料和配件购买的渔船,未缴纳车船税【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渔业机械制造企业为了在水面运输设备材料和配件购买的渔船,已经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但未缴纳车船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第三条规定: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捕捞、养殖渔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七条规定: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预计风险】
渔业机械制造企业为了在水面运输设备材料和配件购买的渔船,已经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却未缴纳车船税,不符合免纳车船税的规定,需要补缴车船税。
【解决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七条规定,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渔业机械制造企业为了在水面运输设备材料和配件购买的渔船,不属于捕捞船或者养殖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风险 ...
第十二章 车辆购置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1】虚减应税车辆购置价格【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企业在购置车辆的时候,可能会与交易方确定一个低于正常价格的交易价格,或者将某一部分非货币性的支出不计入交易价格,这样的话就会减少车辆购置税应计税的价格,从而少缴纳本来应该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在税务机关检查的时候,会产生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六条规定: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预计风险】
企业在购置车辆的时候,如果出于纳税筹划的需要,将本来的车辆购置税的价款减少一部分,用实物来代替或者虚开发 ...
第十五章 耕地占用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免税用地改变用途未按规定补缴税款【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企业占用的耕地之前属于耕地占用税免税范围,但在后来的经营过程中需要改变耕地的用途,却没有在改变用途后补缴耕地占用税,造成了少缴耕地占用税的风险。在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的时候,可能会产生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影响纳税人信誉度的风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八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七条规定:
根据税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预计风险】
企业占用耕地的用途总是在不停地改变,或者企业会占用之前用于免征耕地占用税的用 ...
第十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1】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建税【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企业实际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但却不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导致已缴”二税”与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城建税金额不匹配,存在少缴城建税的风险。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 ...
第十四章 契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1】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未按规定缴纳契税的风险【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未计入契税依据。
【政策依据】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预计风险】
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未计入契税依据,存在少缴纳契税的风险。
【解决方法】
检查企业”开发成本”科目下与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相关的成本金额,与企业申报的契税计税依据比对,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少缴契税的情况。
【风险点2】取得土地出让金减免未足额缴纳契税的风险【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政府部门对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给予部分或全额减免,企业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计算缴纳契税,存在少缴契税的风险。 ...
第十章 关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1】完税价格核算不准确,少缴关税【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企业存在进出口业务,计算关税的完税价格通常包括货物的成交价格、货物运抵境内输入、输出地的装卸费、运费等费用、保险费。货物成交价格通常包含很多项,比如佣金、经纪费、容器费、包装材料和劳务费、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以及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费。如果漏掉其中一项就会导致关税完税价格计算不准,影响关税。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的规定:
第十八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第十九条 进口货物的下列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一)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二)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三)由 ...
第四章 消费税风险指引
【风险点1】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税率未从高【风险等级】 ★★★
【风险描述】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预计风险】
税务局在稽查企业应税消费品兼营业务时,对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税率业务收入是稽查的重点。没有分开核算又未从高适用税率,少缴了消费税,存在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风险。
【解决方法】
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 ...
各科目常用审计程序以及需获取的相关资料资产类科目一、现金程序
现金盘点以及编制现金盘点表
盘点签字人员:盘点人(出纳)、会计主管、监盘人(科目审计人员)、复核员(高级别的审计人员)
盘点中发现的个人借款需复印相关资料(复印重要的),并作出审计调整,并视情况实施函证程序
盘点中发现的归属当期的费用需复印相关资料(复印重要的),并作出审计调整
现金发生额分析,请注明发生额大额标准及抽查期间的理由
现金借贷方分析:搞清楚借贷方发生额中主要的内容是什么
现金的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的收款额 - 现金付款金额 < 0 → 企业存在坐支情况,管理建议书考虑说明该情况
现金大额测试:大额测试的凭证必须与现金发生额测试底稿中抽查的期间相对应
截止测试(截止日前后都必须做),未能实施截止测试的请底稿注明原因
二、银行存款资料
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定期存款的开户证实书复印件(如有)
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请企业财务带好基本户的账户管理卡去基本户开户行打印该信息)
详细版的贷款卡信息(请企业财务带好贷款卡去当地人民银行打印该信息)
银行账户销户证明(如有)
银行账户情况 ...
序号
审计内容
对应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
具体审计事项
涉及部门
需审查的资料(含部门和单位)
分析软件名称
审计步骤和方法
可能存在的问题
备注
1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问题
部分企业围标串标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中标企业
1.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台账(投标方、中标方、金额、项目地点等)、投标保证金账户流水(对方账户信息、收取和退还时间等)及相关公司资料(规模、资质、人员情况等)2. 涉及企业:主要账户银行流水(含对手信息)及财务资料;主要经办人员个人账户流水(需申请或让对方提供)
SQL、Excel
1. 分析历年来全省招投标信息,找出相关领域中标频繁的龙头企业,分析其中的异常情况,如某二级资质企业频繁中标,金额远超本区域一级企业。2. 以异常的龙头企业为中心,通过全省招投标信息,筛选出长期陪同投标的企业。3. 结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和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间及“龙头”企业账户流水(注意分析摘要)、企业主要经办人员个人账户流水及企业财务资料,分析其与共同投标企业是否有资金往来,是否涉及投标保证金等。
部分企业围标串标
2
高标准农田 ...

